在人生晚年,许多夫妻或亲属会共同开设联名账户,用于日常支出、理财或应急。然而,一方去世后,账户里的钱究竟归谁?这往往成为家庭争议的引爆点,也体现了中美法律体系在继承与财产权逻辑上的差异——“生存者权” vs “继承权”。
举个 🌰
Daisy 与 Donald 是一对年长夫妻,他们在当地银行拥有一个联名储蓄账户(joint tenancy savings account)。双方均可自由存取款。某日,Donald 不幸去世。
👉 问题来了:
- 账户内的资金是否自动全部归 Daisy?
- 取款是否仍需双方签名?
- Donald 的子女能否要求分割账户余额?
🇺🇸 加州法律分析
📘 法律依据:《加州遗嘱法典》(California Probate Code §§5100–5407):该部分明确规定了多方账户(Multiple-Party Accounts)的所有权与处置规则。
1️⃣ 死亡后的资金归属
根据 Probate Code §5302(a):“当联名账户(Joint Tenancy Account)的一方去世,账户余额自动归存活方所有,除非存在相反书面证据。”
换句话说:
如果 Daisy 与 Donald 的账户是 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(带生存者权的联名账户),Donald 去世后,账户中的所有余额将自动归 Daisy 所有,无需遗嘱认证(Probate),银行可直接将账户转至 Daisy 名下。
2️⃣ 取款签名要求
根据 Prob. Code §5201(b):“在双方健在期间,银行可根据任一方的请求支付账户款项。”
实务操作:
- 生前:任一方可单独取款(银行通常只需一人签名);
- 死后:存活方(Daisy)成为唯一账户持有人,可独立操作账户;
⚠️ 风险提示:这种制度虽然灵活,但也意味着——任一方在世时都可能独自取光账户余额,银行对此不承担监督责任。
3️⃣ 潜在争议与举证责任
若亡者继承人(如 Donald 的子女)主张该账户仅为“代管”或“方便管理”,可依据 Prob. Code §5302(b) 向法院提出异议,主张账户资金应视为亡者遗产。但他们必须以 “明确且有说服力的证据(” 证明:
- Donald 并无将账户余额赠与 Daisy 的意图;
- 账户仅用于特定用途(如医疗费用代管)。
⚠️ 然而,该举证门槛极高,司法实践中成功率极低,法院倾向于尊重账户签约文件。
🏷️ 关键提示:银行“联名账户” ≠ 法律上的“共同共有”
在加州,很多人误以为——只要银行账户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(例如 Daisy & Donald),去世后余额就会自动归存活的一方。其实并非如此。在银行系统中,“Joint Account(联名账户)” 只是共同操作权的描述,表示双方都可以存取款;而是否拥有“生存者权(Right of Survivorship)”,必须在开户时于银行签署的账户协议(Signature Card)中明确选择并确认。
- 若勾选 “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”—— 存活方在另一方去世后自动继承账户全部余额,无需遗嘱认证。
- 若未勾选或银行默认设定为 “Joint Account”—— 亡者的那一半资金将被视为遗产,需经继承程序(Probate)分配。
不同银行的默认设置也不一样:有些默认带生存者权,而有些则需明确勾选。
因此,仅看到账户名字相连,并不能代表法律上的共同拥有。真正决定权属的,是开户时那份小小的“签名卡”——它往往比账户余额更重要。
结论:在加州,联名账户(Joint Tenancy Account)是一种“自动继承”机制,无需遗嘱,也无需法院介入。但若目的是遗产规划而非便捷使用,更安全的替代方式是:Pay-on-Death (POD) 账户或信托账户(Trust Account)。
🇨🇳 中国对比分析
📘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(夫妻共同财产)、第1127条(法定继承顺序)、第1130条(遗产分配原则)
1️⃣ 账户性质与处理原则
中国法律未设立「联名账户生存者权」制度。联名账户资金视为共同共有财产(如无特殊约定)。
当一方去世后:
- 先分割出存活方本应享有的份额(如夫妻共同财产中 Daisy 的 1/2);
- 剩余部分作为逝者遗产,由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依法继承。
2️⃣ 取款限制与银行实务
银行基于风控要求,通常采取以下操作:
- 要求提供 Donald 的死亡证明;
- 要求全体继承人共同办理,或出示继承权公证书/法院裁判文书;
- 在手续完成前,账户可能被冻结或限制交易。
因此,Daisy 无法单方面提取全部余额。
3️⃣ 常见争议与司法实践
若资金用途或出资比例不清,法院通常会:
- 审查转账记录、资金来源与使用;
- 无法区分时,默认按均等比例(50/50)分割;
- 若一方生前擅自大额取款,继承人可主张返还或折价补偿。
💡 启示
- 在加州,联名账户(Joint Tenancy Account)是一种简化遗产传承的方式,但须警惕生前资金控制风险;
- 在中国,联名账户仅为资金管理方式,若不提前通过遗嘱、公证协议明确归属,极易引发继承纠纷。
在老龄化社会中,最常见的家庭矛盾往往不是源于金钱本身,而是源于——没有提前说清楚。